一、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報考崗位代碼06001、06002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至10:00;
報考崗位代碼06003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5月16上午10:00至11:00;
報考崗位代碼06004至06006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5月16下午14:30至15:30;
報考崗位代碼06007至06009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5月16下午15:30至16:30;
地點: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銀川市興慶區(qū)解放西路361號)主樓8樓811室(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處)
三、考生須提供的材料清單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在相關材料上親筆署名。具體如下:
1.報考者應提供本人的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學信網學歷、學位查詢結果(1份)。
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就業(yè)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一致;就業(yè)推薦表、相關證明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為準。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
屬于相同專業(yè)但名稱不同的,需提供本人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和大學期間每年的課程成績單等證明材料。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人員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學信網在線查詢驗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人員提供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或相關部門、院校核實查證。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全國即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員(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取得)。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除提供相應的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件,還須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要求的各項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材料。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5.《2025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2份,詳見附件)。
6.政策性優(yōu)惠。申請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報考者須提供以下相關審核材料:
(1)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qū)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以上需要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請?zhí)崆皽蕚渫戤叄错樞蜻M行整理,并逐份在材料空白處標注與原件核對一致,提供人:XX,2025年5月16日字樣。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提前下載并填寫打印《2025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資格復審時,上交審核人員審核。
2.考生須按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及公告公布的資格復審內容,準備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因證件(證明)不齊全或不相符崗位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凡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試資格。
3.考生應保證手機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主動與招聘主管部門取得聯(lián)系,如因無法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應及時向自治區(qū)發(fā)展改革委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遞交書面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fā)送給審核人員留存。
4.資格審查貫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應聘者個人誠信記錄。
5.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fzggw.nx.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公告發(fā)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xiàn)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聯(lián)系電話:0951-5011218
傳真電話:0951-5011218
電子郵箱:fgw5011218@163.com
附件:2025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12日